| 积分项目 |
积分标准 |
积分条件 |
| 活动积分 |
2分/次 |
参加由正商会或正商地产组织的各种活动(包括会员活动和专项调查活动,能获得积分的活动,正商会将会在活动中告知,否则该项活动不予积分) |
| 投稿积分 |
2分/稿 |
为正商会会刊投稿,并获得刊发。 |
| 友情参与积分 |
2分-5分/次 |
成为正商会会刊栏目或正商会活动嘉宾主持5分/1次,为正商会会刊友情帮助或接受采访允许使用本人肖像2分/1次。 |
| 合理化建议积分 |
10分/条 |
对正商会或正商地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获采纳。 |
| 推荐入会积分 |
2分/人 |
会员推荐非会员的亲友成为正商会会员,经正商会审核有效。(每名会员推荐会员人数上限为10人,超出部分不予积分)推荐入会的认定详见注① |
| 会员首次购房积分 |
10分/套房 |
会员购买正商地产房产总价款50万以下 |
| 30分/套房 |
会员购买正商地产房产总价款50-100万 |
| 50分/套房 |
会员购买正商地产房产总价款100万以上 |
| 会员多次购房积分 |
2分/万 |
会员本人多次购置正商房产。 |
| 会员推荐亲友购房积分 |
推荐1套正商房产 1.5分/万 |
符合推荐亲友购房获得积分资格的会员必须是已购买正商地产楼盘的会员。会员推荐亲友购房的认定详见注② |
推荐2套正商房产
第一套 1.5分/万 第二套 2分/万 |
推荐3套正商房产
第一套 1.5分/万 第二套 2分/万 第三套 2.5分/万 |
推荐4套及4套以上正商房产 第一套 1.5分/万 第二套 2分/万 第三套 2.5分/万 第四套或第四套以上 3分/万 |
注:① 推荐入会的认定:会员推荐亲友加入正商会,会员和会员亲友必须一同前往售楼部,并在会员亲友填写的入会申请表上签名确认,会员方可获得推荐入会积分。
② 会员推荐亲友购房的认定:会员亲友在首次看房时必须由会员本人带领并且之前没有会员亲友的到访记录,经案场经理确认后填写老带新看房表。会员亲友如果购买正商房产,在会员亲友签订购房合同时会员本人也必须同时到场,再次经案场经理确认后由会员本人和会员亲友本人现场填写推荐购房积分奖励证明表,会员方可获得推荐购房积分。 ③ 会员购房及多次和推荐购房积分总价款中的“万”均指实际成交房款金额,不含其他配套项目费用(地下室,车位等附属房产不计入)。
新积分规则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7月1日之前会员进行的推荐及多次购房行为仍按旧规则进行积分和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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